稅後獲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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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出總價 − 買入總價 − 應納稅額 + 退稅
課稅所得(賣出−買入)—
免稅額度(自住優惠)—
適用稅率—
重購退稅金額—
試算說明:本工具採房地合一稅 2.0 一般稅率級距(持有 2 年以下 45%/2–5 年 35%/5–10 年 20%/10 年以上 15%),自住優惠採「課稅所得 400 萬以下免稅、超過部分課 10%」估算;課稅所得以「賣出總價 − 買入總價」簡化計算,未計入取得成本、費用及改良支出等可扣除項目,實際稅額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。重購退稅金額依新舊房屋總價比例概算,實際適用資格與退稅比例請洽地政士或國稅局確認。